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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中医药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20:27 来源:亳州市中医药管理局 字体:[ ]

亳州市中医药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亳州市中医药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亳州市中医药管理局(网址:https://zyyglj.bo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亳州市中医药管理局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牡丹路与汤王大道交叉路口亳州高新区管委会( 牡丹路885号)5楼亳州市中医药管理局,电话:0558-5198808,邮编:2368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本报告所列数据起止时间为202411日至1231日。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0条,涵盖概况类信息、政务动态信息、解读信息等多个方面,并及时跟踪和变更相关信息,确保相关信息动态常新。

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今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一是明确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有力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安全运营;二是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内容“三审三校”制度。对所有发布在局门户网站和“世界中医药之都”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内容严格执行“拟稿人-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编辑人员”审核发布流程,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和保密审查责任制,层层把关负责,严防错误导向和泄密事件。注重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全面、客观,通过丰富内容的呈现方式,强化信息内容可读性,确保信息质量;三是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府信息管理问题和难点,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今年,我局于717日上线“世界中医药之都”微信公众号,宣传展示亳州市中医药前沿工作动态,记录中医药历史,弘扬中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截至12月底,“世界中医药之都”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推文376条,粉丝量4350

(五)监督保障情况

积极按照市政务公开办有关要求,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精准度,将指标任务分解至相关科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有力有序落实落地,未按要求公开的内容限期进行整改;积极参加市政府政务公开培训会,按月通报局各科室上报信息情况;2024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提升和进展,但仍存在不足和短板。一是部分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如一些政策解读停留在文字和视频层面,缺乏多元化、创新性的解读形式。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频次有待加快。三是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仍需增强,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公开质量。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中药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为中医药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功能和用户体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与评估,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过程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为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4年,我局“世界中医药之都”微信公众号上线以来,推出12期中医夜市活动宣传、11期药企宣传、4期亳州市近现代名中医科普、1期中药科普,除了传统的图文推送外,还采用了视频形式,只为了让更多人“信中医药、爱中医药、用中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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