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亳州市第三批2年期非中医类别医师
学习中医培训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1 18:26
信息来源:亳州市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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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亳州市第三批2年期非中医类别医师
学习中医培训方案的通知
亳中医药〔2024〕5号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安徽省中医药条例》,落实中西医并重方针,加强我市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方案的通知》(皖卫中医药发〔2020〕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亳州市第三批2年期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亳州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9月25日
亳州市第三批2年期非中医类别医师
学习中医培训方案
一、培养目标
以提高培训对象的中医药服务能力为目标,培训对象通过系统地学习中医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结合已有的现代医学知识、技能和临床经验,能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开具中成药处方和中药饮片处方;能运用常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对常见病进行诊疗。
二、培训周期
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属于在职人员培训,培训时间2年。
三、培训对象
具有非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在本市医疗机构执业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与方式
(一)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两个阶段,具体内容按照《安徽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2年期培训大纲》进行。
(二)培训方式
1.理论学习:采取集中授课、网络课程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累计时间不少于850学时。
2.临床实践:以进修方式进行,门诊跟师为主,累计时间不少于8周。
五、培训单位
1.理论培训单位:安徽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授课地点在亳州职业技术学院;
2.临床实践单位:原则上参训人员统一安排在亳州市中医院组织临床实践活动,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具体确定。
六、培训费
理论学习培训费9000元/人(不含书本资料费),临床实践费用1000元/人,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考核与颁证
1.培训中设置的各门课程、各主要培养环节均要考试考核。理论学习考试由培训单位组织实施,临床实践考核由实践带教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培训单位对培训学员的学籍、考试(考核)实行登记制度,并立卷归档。
3.根据参加培训人员当年考试(考核)合格情况,赋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累计不超过20学分。
4.培训期满,培训单位将完成培训且考试(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经市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批,审批通过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可以作为报考与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同等级别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的依据)。
八、有关要求
1.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本机构执业医师占比未达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县区中医医院须按达标要求安排相应人员参加西学中培训;妇幼保健机构、二级以上综合(专科)医院须安排人员参加培训;鼓励拟申报创建等级医院的医疗机构安排人员参加西学中培训。培训费用由派出单位负责解决。
2.报名时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截止(开班时间择定2025年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县区医疗单位向所在县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报名,由各县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将报名人员汇总后报送市中医药管理局,市直医疗单位直接报送市中医药管理局。原则上本期培训班学员不超过 140 人,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联系人:智瑞;
电话:0558-5198198;
电子邮箱:1438905423@qq.com。
附件:参加培训人员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