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市级现代中药产业发展
引导资金项目的自查报告
市财政局:
根据贵局《关于对财政专项资金开展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市药发局向下发了《关于对2019年度市级现代中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和检查的通知》,要求推荐2019年度药业项目的县区主管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向我局报送自查和整改报告。
现将全市2019年度市级现代中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自查和整改的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拨付情况
2019年度市级财政拨付扶持资金238万元,共扶持10个项目,全部为事后奖补项目,其中扶持谯城区医药企业贷款贴息补助项目4个,共90万元,医药工业技术改造设备补助项目2个,共53万元,合计143万元;扶持市经开区医药企业贷款贴息补助项目3个,共62万元,医药工业技术改造设备补助项目1个,共33万元,合计95万元。
二、县区自查情况
(一)医药企业贷款贴息补助项目方面。谯城区医药企业贷款贴息补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良好,在资金分配方面无违规套取资金和违规使用资金问题,考核平均评分100分;市经开区医药企业贷款贴息补助项目,除深药(亳州)现代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医药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尚未使用外,其余医药企业贷款贴息补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良好,在资金分配方面无违规套取资金和违规使用资金问题,考核平均评分97.33分;总体平均分98.67分。
(二)医药工业技术改造设备补助项目方面。谯城区医药工业技术改造设备补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良好,在资金分配方面无违规套取资金和违规使用资金问题,考核平均评分97.5 分;及市经开区医药工业技术改造设备补助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良好,在资金分配方面无违规套取资金和违规使用资金问题,考核平均评分96分;总体平均分96.75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督促力度,要求项目载体单位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等招商引资政策的通知》(亳政秘〔2017〕98号)、《2019年亳州市现代中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实施细则》等文件,落实资金专款专用,杜绝违规套取或违规使用等问题发生。
附件:1.亳州市谯城区药业发展促进中心关于对2019年
度亳州市现代中药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的自查报
告
2.亳州经济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关于对2019
年度亳州市现代中药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的自查
报告
3.2019年度亳州市现代中药产业引导资金使用绩
效考核评分汇总表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