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版 无障碍浏览
今天是:
亳州中药材市场标准化体系建设研究项目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3-17 08:00 [字体: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亳州中药材市场标准化体系建设研究项目

招标采购方式询价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13

开标采购日期2025317

(一)亳州中药材市场标准化体系建设研究报告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中医药大学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玖万玖仟贰百元(¥:99200元)

中标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新站区龙子湖路350

(二)亳州中药材市场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引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玖仟陆百元(¥:199600元)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卢正丁影影、陈静伟

招标(采购)人名称亳州市中医药管理局

地址亳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5

联系人:卢正,联系方式05585198289

公告期限2025317日至2025321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亳州市中医药管理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亳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5510联系人:卢正,联系电话0558—5198289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亳州市中医药

202531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亳州市中医药管理局 Copyright(c)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2024063214号-1
网站标识码 3416000042 联系方式:0558-5198808 网站地图

皖公网安备34160202004455号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智能问答